香港署理财经事务及财库局局长陈浩濂近日就部分支付平台仅以金融科技公司名义登记、却未获取任何金融类别牌照的情况作出回应。他表示,在相关法定监管框架下,当局会按需要采取适当执法行动,以维持金融稳定,并保障客户与公众的权益。
正文解读
根据香港《支付系统及储值支付工具条例》规定,除非获得法定豁免,任何人士如未获发牌而在香港发行或营运储值支付工具,即属违法。陈浩濂强调,金管局一旦发现涉嫌无牌经营或违反《支付条例》的个案,将直接介入处理,并视乎个案性质与其他监管机构协作,有需要时将案件转介至执法部门。
此表态反映香港监管机构对支付行业合规性的重视日趋严格。近期部分支付平台以科技公司名义运作,试图规避金融服务牌照要求,引发当局关注。通过明确执法路径和跨部门合作机制,香港正强化对储值支付工具的监管覆盖,防范潜在金融风险。
原创文章,作者:admin,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23btc.com/%e9%a6%99%e6%b8%af%e5%b0%86%e6%8c%89%e9%9c%80%e6%95%b4%e6%b2%bb%e6%97%a0%e7%89%8c%e6%94%af%e4%bb%98%e5%b9%b3%e5%8f%b0.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