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宣判虚拟货币洗钱案,19人获刑

广东宣判虚拟货币洗钱案,19人获刑

# 广东开平宣判「跑分」洗钱案:19人获刑,涉案金额超200万元

> 以高额提成为饵,招募「卡主」转移诈骗资金,最终难逃法网。

BlockBeats 消息,2 月 10 日,据「网信江门」公众号披露,广东省开平市人民法院近日对一起利用「跑分」手段洗钱的犯罪案件进行宣判。该案涉及 19 名被告人,涉案金额累计超过 **200 万元**。

### 01 高额提成为饵,组织团伙洗钱

2024 年 7 月至 9 月期间,司徒某甲、司徒某乙等人组织犯罪团伙,以 **「提供银行卡取现可获 4% 提成」** 为诱饵,同时设立 **「拉人奖励」** 机制,先后招募 **14 名「卡主」**。

这些「卡主」在明知资金涉嫌违法犯罪的情况下,仍提供个人银行卡,协助转移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所得资金。

### 02 多重手法转移,资金流向复杂

该团伙通过 **取现**、**兑换虚拟货币** 等多种方式,将涉案资金向上游转移,企图掩盖资金来源与流向,逃避公安机关侦查。

经查,该团伙在短短三个月内转移资金累计超过 **200 万元**,行为严重扰乱了金融管理秩序,为上游犯罪提供了资金流转渠道。

### 03 法院依法判决,19 人获刑

开平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19 名被告人 **明知是犯罪所得资金** 仍予以转移,其行为已构成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根据犯罪情节、涉案金额及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 19 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 **有期徒刑 8 个月至 3 年 6 个月不等**
* 并处相应 **罚金**

此案的宣判,再次彰显了司法机关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关联犯罪、坚决斩断犯罪资金链条的决心。公众应警惕「高额回报」诱惑,勿因小利而出租、出售个人银行卡,沦为犯罪「工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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