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ckBeats 消息|4月19日**
据财新网报道,为期一个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于今日(4月19日)结束。该草案也被认为是中国——乃至全球范围内——第一部以“金融”为名的统领性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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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管“准司法权力”扩张引发关注
市场高度关注的焦点之一,是草案中有关金融监管“准司法权力”的扩张设计。
根据**第五十五条**及相关条文安排,金融管理部门在调查金融违法行为时,具备更强的调查处置权限,包括:
– **有权查阅、复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财产权信息、通讯记录、交易记录;
– 对有证据证明涉嫌**转移、隐匿违法资金和证券**的情形,**可直接冻结或查封**;
– 对涉嫌违法的当事人,甚至可以决定其在调查期间**不得离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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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新兴金融业态覆盖不足?专家提出建议
与此同时,中国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首席专家、主任**曾刚**表示,《金融法》在面向新兴金融业态方面仍有加强空间。
他提到,诸如:
– 人工智能驱动的金融决策;
– 数字货币的法律地位;
– 加密资产的监管边界;
这些议题在全球范围内已引发广泛争议,但在草案中涉及相对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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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难题:监管依法与创新包容如何平衡
在依法监管与包容创新之间,如何维持“动态平衡”,被视为立法过程中仍需回答的一道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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