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管局出手:内地投资者开设投资账户,三项新规即刻落地**
5月27日,针对近日市场热议的「香港部分银行要求内地客户签署投资账户声明」事件,香港金融管理局正式作出回应,明确指出相关监管要求已于5月22日向全港认可机构发出。
根据金管局提供的文件,注册机构在为内地投资者开设及管理投资账户时,须落实三项额外措施,覆盖账户核查、休眠账户清理及资金来源确认——
**一、严查可疑文件,倒查至2023年1月**
机构必须关闭使用可疑或伪造文件开立的投资账户。与此同时,需识别自2023年1月起(或金管局指定的其他时段),曾使用可疑或伪造身份证明文件开户的客户投资账户,进行回溯排查。
**二、清理零结余「不动户」,设定2026年5月为基准日**
针对内地投资者持有的投资账户,若截至2026年5月22日(参考日期)账户内无任何资产结余,且在参考日前12个月内无客户主动操作,将被视为零结余不动账户,须予以关闭。
**三、新开户须签署书面声明:资金须来自中国内地以外**
新开立投资账户时,内地投资者须签署书面声明,确认用于支持投资活动及相关结算的全部资金,均来源于中国内地以外的合法渠道。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额外监管措施**仅适用于投资账户**,包括综合银行账户内的投资部分。普通储蓄、往来定期存款、支付、贷款及信用卡等非投资功能,不在本次措施适用范围之内。此外,相关规定的适用对象为**个人客户**,公司客户与机构客户不受影响。(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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